3G 用户还有 509 万户 NCC 督促电信业者提供更好的 4G 方案保障消费者升级 4G
3G 用户还有 509 万户 NCC 督促电信业者提供更好的 4G 方案保障消费者升级 4G 由于 3G 业务执照即将在今年 12/31 终止,因此 NCC 定时会检视各电信业者在办理 3G 升级 4G 的服务进度状况,并要求电信业者要提供消费者优于或等于原 3G 资费之 4G 资费方案,确保用户于 4G 仍有原资费或优于原资费。 NCC 强调,电信事业使用国家稀有频率资源,经营行动通信业务,须依法取得一定有效期间之特许执照,始得经营。依第三代行动通信业务管理规则第 48 条第 1 项规定,3G 业务特许执照有效期间至 107 年 12 月 31 日届期失效,该业务将届期终止。为保障消费者权益,NCC 已于 107 年 1月 3 日通过“因应第三代行动通信业务终止用户权益保障行动方案”,并于 107 年 1 月 12 日公告。 所谓的用户权益保障行动方案最主要的内容就是,NCC 要求达到“零冲击、无争议”之政策目标,电信事业需提供消费者优于或等于原 3G 资费之 4G 资费方案,确保用户于 4G 仍有原资费或优于原资费,并自主将原有的 3G 系统于业务终止后移为 4G 异质网络继续提供服务,保障消费者换约后得以原手机享有原资费服务。 目前中华电信、远传电信和大哥大已经提出计划书,表示 3G 业务终止后相关设备将移作 4G 系统做异质网络使用,不过之星尚未提出事业计划书,NCC 要求之星也比照办理。 根据统计,到今年 3/31 止,全部 3G 用户总计为 509 万 5,193 户,比去年 12 月 31 日的 606 万 7,805 户下降了 97 万多户,大约有 17% 左右的用户在过去这一季将手机资费方案从 3G 升级到 4G,目前的 3G 用户中部分用户已同意 107 年 12 月 31 后无缝升转 4G,目前将持续就 418 万 1,997 户 3G 用户数继续办理。